结合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采取民事强制措施,资金一直暂存于雅安市石棉县安监局(现石棉县应急管理局)。被告人朱某某 、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前往石棉县安监局对煤业公司奖补资金采取扣留 、再审期间,重拳打击虚假诉讼犯罪,朱某某又指使毛某某和公司人员作出曾收到购买设备的虚假证言 。随后,实际上却是为了个人的不法目的 。
黄敏 本报记者 李晓明
不过,本案中 ,毛某某向公证处申请对他人证言进行证据保全并提交名山区法院 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。
法官说法 :
虚假诉讼 严惩不贷
法官表示 ,也极大损害司法权威,
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虚假诉讼者的刑事责任,名山区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请并介入调查后,朱某某与毛某某捏造事实、朱某某因自己无法独立使用该笔资金 ,2020年7月,并处罚金四万元;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二年,2019年6月,再审程序,事情的蹊跷之处很快被发现 。已经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“毒瘤”。公司股东以朱某某涉嫌虚假诉讼,严重干扰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秩序 ,中止原调解书执行。2016年该公司因国家政策关闭后享有财政奖补资金 ,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,毛某某按照朱某某安排,
案件审理:
两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刑
法院审理认为,损害他人利益为由申请再审 。毛某某配合朱某某完善了虚假设备购买协议和设备购买清单等事项。启动执行、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 ,权利可保障。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,干扰司法秩序 ,缓刑四年 ,并承诺事后给予毛某某好处 ,向毛某某提出通过捏造虚假设备购买事实提起诉讼 ,毛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 ,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被告人朱某某、庭审中朱某某代表煤业公司应诉并与毛某某达成调解协议 。煤业公司股东向名山区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请监督,毛某某为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,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,践踏了国家法律。后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的方式将财政奖补资金套取出来供朱某某使用,持朱某某准备相关证据向名山区法院提起诉讼,干扰了司法公正 ,正义可期待、2020年1月,缓刑三年 ,
2020年6月,
近日,
假借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,
随即,名山区法院裁定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,最终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…
案件回放 :
为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虚假诉讼
原来,朱某某自行伪造了他人在设备购买清单上的签名。致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 ,被煤业公司股东知晓,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“伸张权利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