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此 ,破产等重大危机时,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初衷,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,加强行业互助,并未明确告知车主统筹互助的性质 ,蕴含较大风险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。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,不能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 ,如有保险需求 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:“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”,
记者了解到 ,甚至模糊车辆统筹与保险的区别 ,以此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是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,不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。